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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技人员17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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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2010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的,可凭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但考试合格被聘用的对象,须各种证件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医疗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执业资格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理论知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着重测试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市属医疗单位护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他职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不到1:3比例,可按1:2或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体检: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6:4,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分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务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招聘手续。
六、工作单位落实
(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专业),多报的职位(专业)无效。根据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二)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被聘用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
七、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参加工作后,5年内不调动,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报名时间、地点
2010年7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16:30在嵊州市人才市场(市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
九、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于2010年7月8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北直街81号剡溪大厦8楼),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人事局
嵊州市卫生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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