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0周岁(即1981年3月1日至199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诚信敬业,品行端正。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1年3月17日0时--3月18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3月21日0时-3月22日16时。
中院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对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3月24日0时--3月25日16时。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代书记员和速录员岗位的人员须缴纳120元考务费;其他人员缴纳40元考务费。缴费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速录考试
时间:2011年3月27日
报考代书记员、速录员岗位的人员,须参加速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宁波人才网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速录测试。速录考试采用听打方式,录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进入笔试。速录测试成绩于次日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五)笔试准考证下载
时间:2011年3月30日0时--3月31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代书记员和速录员岗位需通过速录考试),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4月3日
报考人员(代书记员和速录员岗位需通过速录考试)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2011年4月中旬前,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报考代书记员、速录员岗位的人员,按照速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折算分数,并根据折算后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1年宁波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的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资格证书(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宁波户籍(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获奖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职位(专业)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八)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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