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简章
台州市消防支队是一支与火灾作斗争的现役部队,下辖10个消防大队、13个消防中队,主要担负着全市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近年来,随着台州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消防保卫任务日益繁重。为缓解我市灭火救援任务繁重与消防执勤力量不足的矛盾,加强全市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我支队计划招聘20名合同制消防员,与公安现役消防队员共同担负我市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
一、报名条件
1. 男性,户籍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1.0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3. 年龄要求:18—28周岁;
4.其他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未婚青年。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军事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优先录用。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0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每年不低于3万元,逐年递增。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膳宿免费,被装统一免费配发,出警补助与现役士兵相同。
三、招聘办法
经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具体步骤: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1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为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三路67号,乘大环线到开元大酒店下车向东500米)。
2.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报名地点参加目测。目测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现场报名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二寸彩照2张。单位在职人员还需要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通过现场确认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名人数不足招用人数2倍的,将视情核减招用人数。
(二)测试
1.文化测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内容为语文、数学,总分为100分;地点: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三楼)。
2.体能测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项目为俯卧撑、100米跑、800米跑,总分100分;地点:台州市体育馆。
3.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文化、体能测试。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定。
2.面试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仪表仪容、行为举止、思维灵敏度、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度等。在部队曾荣获优秀士兵、立过三等功等以上奖励的可加5分(以优秀士兵证书或立功证书为准),以上两种加分不累计。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
1.根据“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三项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排名依次替补。
3.报考人员进入体检项目时,医院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
1.体检后,合格人员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2.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招收对象,政审不合格的按总分排名依次替补。
(六)招用
1.拟招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由台州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统一分配至各基层中队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签订3年劳动合同,以后按有关规定续签。同时办理相关保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参谋
联系电话:0576-88503379
0576-88503119
台州市消防支队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