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事项说明
1、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保证在10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硕士2011年7月31日前,博士2011年12月30日前),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0002
电话:+86-571-87164617 传真:+86-571-87164824
联系人:文老师
中国美术学院网站(http:// www.caa.edu.cn)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