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4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1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县人才网上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在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德清户籍的人员(以2011年8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德清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身体健康。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等其他条件。
(三)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部分岗位对户籍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