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辅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专业 |
资格条件 |
档案
管理 |
档案管理及相关专业 |
宁波大市范围常住居民,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从事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及档案管理软件的应用;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者条件从宽。 |
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11年8月23日至2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广贤路999号606室)报名,或发送简历至
zhaoll@nbhtz.gov.cn af报名。
2、面试。经初选后通知面试时间。
3、考核聘用。面试合格者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合同期为一年。
联系方式:87901829 13606585526 联系人:赵女士。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