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环保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杭行路208号(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848044
传真:0571-88837535
电子邮箱:office@zjemc.org.cn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