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税收知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根据招考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如在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系我局编外工作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1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局现有协税员的标准执行,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后续签用工合同。
四、咨询电话:4033131,403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