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分技术性面试和人力资源面试两轮进行。每轮次考试均按百分制计分,但各轮次成绩只用于确定排名和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不另行计算总成绩。个别岗位如报名人数较多,将根据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技术性面试,改用笔试方式。
考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初步计划在同一天内进行。
1、技术性面试
技术性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轮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面试人员名单。
2、人力资源面试
人力资源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知水平、匹配性和对工作环境的适应性。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人力资源面试的人员中按该轮次成绩排名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