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全部按事业编制管理。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电话:0579-82283073
联系人:钟老师、杨老师
E-mail:rsk@zjnu.cn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