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讲考核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现场试讲加答辩的形式开展。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批。
四、入职考核与体检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人员按规定参加入职考核,考核工作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入职考核通过人员按学院要求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修订后)执行,由学院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录取后予以报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入职资格。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和管理实行一人一议,详细情况另行商定。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35号信箱(邮编:314408)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3-87571518
E-mail: dfzzb@zufe.edu.cn 网址:www.zufedf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