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浙江 - 正文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12年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浙江人才网 2012-2-8 12:21:13 【字体:小 大】

 

试讲考核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现场试讲加答辩的形式开展。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批。

四、入职考核与体检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人员按规定参加入职考核,考核工作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入职考核通过人员按学院要求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修订后)执行,由学院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录取后予以报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入职资格。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和管理实行一人一议,详细情况另行商定。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35号信箱(邮编:314408)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3-87571518

E-mail: dfzzb@zufe.edu.cn     网址:www.zufedfc.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12年专任师资招聘岗位说明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专任师资) .doc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