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的应聘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办法另行制订。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聘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商务局86296035、86261383,监督电话:9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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