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省地质调查院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如职称)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不退还)。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