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始建于1950年5月,原称空军杭州疗养院, 2009年8月31日组建成立“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同时保留对外称谓空军杭州疗养院。中心地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地理位置,依西湖水而傍丁家山,风景怡人、交通便利,担负着航天员和全军飞行人员的健康疗养、航空医学鉴定、航空生理心理训练、开展航空医学基础研究等保障任务。
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15号空军杭州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310007
电话:0571-87349016、8734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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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章莎 电话:158241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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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参加医院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的权利;是党团员的,编入医院相应的党团组织,参加党团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二)享有平等参与医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权利;
(三)本次招聘为人事代理性质,工作后表现优秀、为医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个人自愿的可根据规定条件优先招聘为文职人员(参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四)享有国家《劳动法》及《合同法》等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年休假20天,产假3个月。
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参照地方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缴纳五险。具体标准参照《空军杭州疗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根据科室岗位不同,工资区间在4999—5999。
(二)医院按照当地及军队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医院统一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院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宿舍床位有限,根据报到先后分配,没有床位安排的人员,提供200元车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