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采取计算机无纸化技术,笔试成绩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合成,准确无误。因此,报考人员不再查对成绩。联系电话:0579-86675715
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