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聘用原则,平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从事检务辅助工作。
一、招聘岗位
(一)技术辅助人员:1名。
(二)综合辅助人员:2名。
(三)检务辅助文员: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平阳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学历及相关要求
1、技术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三年以上局域网管理、维护工作经验;
2、综合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检务辅助文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2年10月22日。
2、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22日。
3、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