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0〕78号)规定,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一)除附件中所列报考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所报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6月26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在阜阳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先锋网、颍州教育在线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