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持续快速发展海淀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区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委决定开展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岗位概况
海淀区公共委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涉及30家事业单位 的437个岗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毕业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应届毕业生、2011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人员;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修全部课程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能在正常毕业时取得相应学位,并符合2012年北京市关于外地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4.能够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5.符合具体岗位的专业及其它条件要求;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在职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3.所有岗位均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