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
继续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60号)文件精神,2012年永春县公务员局、永春县卫生局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月份组织公开招聘后,职位尚有空缺,现根据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免费为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引进2012届医科类优秀毕业生征询函》(闽人函[2012]003号)的精神,计划委托该中心引进医学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并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福建医科大学等国内30所医学院校(学校名单见附件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国内其他医学院校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引进的2012年医科类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
(四)2007年(含2007年)以来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且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2月1日前取得。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0日—4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永春县卫生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电子邮箱:ycxwsj476@163.com
咨询电话:0595—238624761896572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