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均不予聘用。
(七)确定聘用名单
萝岗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萝岗区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公示。期间如有不良反映且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审核报批及办理手续
招聘结果报萝岗区人社局审核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可视综合考试成绩确定是否替补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在核查档案与报名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所聘用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萝岗区有关政策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职务的聘任,在招录结束后视各园的岗位空缺情况另行安排
广州市萝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员招聘职位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