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人民医院在毕节市政府网、毕节市人民医院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2 年 3月 14日至 3 月21 日止(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人民医院(原毕节地区医院)人事科(毕节市广惠路112号紧急救援中心8楼)。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限制报考)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6)报名费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面试
(一)面试在毕节市人社局和毕节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市卫生局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随机抽题问答为主,采用现场评分。
(三)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同一职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次随机抽题问答面试,以得分高的一位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二)体检由毕节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
(三)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