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和《2011年秋季泉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公开报名,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张萌萌同志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223530082011年秋季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