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还须出具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5、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对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格复审后退还考生。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716—8278481,0716—8468193
联系人:吕之祥、余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