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11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笔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记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得医学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免笔试,其笔试成绩以其报考学科的参考人员笔试第一名的分数作为其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主要内容:近三年内国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卫生法律法规,包括《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母婴保健法》,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重要国内时事政治等知识。
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笔试主要内容:近三年内国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重要国内时事政治等知识。
专业考试笔试内容:
1.艾滋病初筛检验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检验专业理论);
2.公卫医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专业理论);
3.妇幼保健医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妇幼保健专业理论);
4.中药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中药学专业理论);
5.临床医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临床专业理论);
6.中医医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中医专业理论);
7.口腔医师职位(医学基础知识、口腔专业理论);
8.卫生法学职位(卫生法学专业理论);
9.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职位(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理论);
10.卫生事业管理职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理论);
11.医学文秘职位(医学文秘专业理论)。
教材统一为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教材)。
11月20日公布笔试结果,按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初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最低分如有相同分值者,同时参加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