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8. 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 档案审核
学校与批准聘用的人员签订用人协议前,将对批准聘用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发现档案材料与应聘材料不符,立刻取消聘用资格。
10. 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规定
1.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履行应聘程序,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对于违反者,学校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2. 本次招聘的人员的用人方式为人才派遣,人事管理按《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须履行相关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实验员岗位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岗位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用人方式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沈阳工业大学人才派遣用人方式招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