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一、用人方式
用人方式为人才派遣。
二、招聘原则
根据岗位需要,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招聘结果。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 热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 学历条件。
最后学历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统考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并且,本科学历为“211、985 工程”院校或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统招统考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三本除外。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的管理岗位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6.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公共研发中心的管理岗位年龄条件放宽,具体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7. 各岗位其他招聘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