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
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反映出的问题且查实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聘用通知,并给予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的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须及时同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招聘岗位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宁陕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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