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财务人员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
(4)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市内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
9.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文史类、管理类(含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
(4)具有市内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10.驾驶员1名
(1)限男性;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限复转军人;
(4)持有B1以上驾照,5年以上实际驾龄,5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驾驶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其他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4月10日 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丽江市卫生局人事科(市卫生局3楼,联系人:王勇、毛银芬 联系电话:3103883)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丽江市精神病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在现场报名时领取);
②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复转军人需携带相关军队退伍证明,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