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指标
本次北仑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0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其中生源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对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取得相应的学位);
2、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仑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取得相应的学位);
3、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其他社会人员。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护理、助产专业除外)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0届北仑生源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须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6、北仑区域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7、目前在北仑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8、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