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时间:2012年7月16日9时—7月17日17时止。
2.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2)。
3.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提交身份证、外语考级证书(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和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40元。报名材料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统一审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程序
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人员报考材料经市卫生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15日内,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未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201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