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南浔区卫生计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五、其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凡择优签约人员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聘用单位、岗位服务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以上方可流动。否则须负违约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由签订协议的单位确定,并在聘用合同书上明确。六、咨询方式招聘咨询单位: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附件1:2013年卫技人员优先招聘信息表xls
附件2: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优先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南浔区人力社保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