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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安徽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2-2-27 19:50:10 【字体:小 大】

各相关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现提出2012年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操作流程,请各校参照执行。

一、报名阶段

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考试报名。对口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0—26日,普通高考补报名时间为3月1—5日,相关政策规定详见省考试院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1〕55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皖招考〔2012〕3号)。

考生在完成高考(对口)报名信息采集,获得由省考试统一编制的考生号后方可参加由试点院校组织的报名。由各试点院校根据本校确定的招生对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院校报名时间:3月10后进行。

二、公布计划

试点院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分类别(文、理、对口)、分专业(专业名称应符合教育部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考试院备案,公布后的各类计划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相互调整。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不再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三、院校自主招生测试

试点院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单独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对象研究制定并公布本校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在报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测试标准和办法,在本校纪检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测试。

测试时间:4月21—22日。

四、拟录取名单申报

经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后,通过省考试院数据报送系统将成绩库和录取库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拟录取名单上报时间:5月10—20日。

五、录取审核

5月20日,审核合格考生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打印新生名册。试点院校根据备案后的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新生名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含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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