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教育信息网
|
|
| 整理自:招生考试网 2008-12-14 18:38:33 |
|
平谷区区委教委
区委教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起草本区地方性行政措施,研究拟定本区教育工作的政策;组织编制平谷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3.根据管理权限,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小学、幼儿园的设立、变更、终止,中小学教师调动,中小学、幼儿园发布招生广告,中小学校长培训,高中毕业会考科目免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资质。 4.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5.管理、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6.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7.拟订本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本区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城乡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贷款;管理本区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8.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防火、安全等工作。 9.管理并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对外汉语教学和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0.统一规划本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1.代管平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