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及代码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125
二、学院性质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1000米
四、办学特色
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100%就业,培养了
一大批首都交通领域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五、招生办法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并上报审批、正式
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初试、复试、核定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六、选拔方式
1、初试(笔试)
考查学生基础知识水平,考试名称“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成绩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对报名人数较少的专业,初试选拔后进行专业调剂。
2、复试(面试)
学院将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初试 。
取得汽车营销师(三级)、汽车维修工(中级及以上)、参加市级及以上汽车专业技能竞赛获奖(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进入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北京
现代班)复试阶段;取得C语言、JAVA语言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的考生直接进入计算机应用技术(3G移动互联中软国际订单班)专业复试阶段。
七、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高中阶段成绩(满分110分)+ 特长成绩(满分40分)+ 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八、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2、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
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3、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的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特长生(指在高中阶段,获有省、市级以上的体育单项、文艺特长以及各类科技方面的获奖证书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并进行专项面试,由学院招生
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情况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录取)。
5、各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6、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7、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8、体检标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9、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关于奖学金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
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十二、其他情况
1、 学费标准:6000元/年。
2、 我院设有一个清真窗口,请少数民族考生酌情报考。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010-89707874、80110996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1000米
学校官网:WWW.JTXY.COM.CN
十四、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