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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录取8月20日前结束
来源:泉州晚报 2007-5-3 【字体:小 大】

  (记者陈玉珍)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高校招生考试暨招生考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本科第一批录取在7月10日至15日前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高校招生录取时要采取3项管理办法。 

  一是继续实行保护高分考生的政策。即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保护高分考生政策,凡高考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1%比例确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第一轮投档时,如未能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而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目自动被检索,在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予以投档,由相关学校自主决定是否录取。 

  二是录取期间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院校实行扩录一定数量新生,用以抵冲新生不报到的生源流失。 

  三是继续实行对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院校、专业,省招办在各批次录取后期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在正常录取结束后,本、专科均不再组织补录(去年我省专科层次正常录取结束后有组织补录)。该3项管理办法须由省招委会上报教育部备案,待批准后才能正式公布实施。 

  我省高招考试和填报升学时间已确定,今年继续实施“3+文科/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考试时间仍是6月7日至8日。拟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须于6月9日至11日向所在地的高招办提出申请,考试时间从6月24日开始。我省考生填报升学志愿仍在高考成绩公布和各类录取分数线确定后进行,音乐、美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文史、理工、体育类考生及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理工类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28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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