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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07年高考招生录取将采取“高分保护”
来源:石狮日报 2007-6-7 9:17:36 【字体:小 大】

  本报讯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在投档模式上将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即高分考生在第一志愿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视同第一志愿参与投档,由有关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据介绍,根据这一规定,凡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考生总数的1%比例确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如未能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而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视为第一志愿,参与投档给相关院校。这一部分考生不占该院校原定投档比例。

  据悉,省招委会还要求,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且开始调剂投档的情况下,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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