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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07高考违规录取的学生学籍将无法电子注册
来源:东南早报 2007-7-29 11:13:22 【字体:小 大】

  12月1日起可网上核实学籍

  早报讯 昨日,省教育部门发出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对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进行专项治理。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今年凡违反有关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请考生、家长切勿受骗上当。

  通知说,省招办今年将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网络有害信息监察制度,对涉嫌招生录取中介诈骗行为的信息将立即核查,并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同时还将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

  对今年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将由省招办印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学员)、雇用社会人员、委托中学教师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除经教育部批准具有2007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

  此外,我省今年将对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照政府核查、学校核对、学生核实的原则进行注册。12月1日起,学生将可通过有关教育信息网络核实本人是否具有学籍。通知明确强调,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允许任何无资质招生、不允许任何计划外招生、不允许任何收费招生,不允许任何不经省招办同意招生。 (记者: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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