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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方案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1-5 10:53:29 【字体:小 大】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省统考方案昨日确定。和往年相比,今年省统考方案有新变化。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仍实行全省集中考点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和部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拟报考专业属于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参加省统考。
    考生必须于1月7日至1月9日前往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音乐专业准考证》或《美术专业准考证》,逾期不再受理。

新增两大专业类别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类别为:音乐类、美术类、其他音乐类和其他美术类。而2007年省统考涉及专业类别为:音乐类、美术类。
    今年新增的其他音乐类分7个项目组织省统考,具体包括:①播音与主持艺术;②舞蹈;③服装与表演;④空中乘务方向;⑤艺术教育;⑥音乐学(南音方向);⑦影视表演。其他美术类分3个项目组织省统考,具体项目包括:①书法;②摄影;③空中乘务方向。
美术类新增3个专业
    与2007年相比,2008年音乐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变;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新增3个,分别是动画、油画、中国画。
    2008年首次与考生见面的其他音乐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方向)、舞蹈(含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等专业方向)、服装与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艺术教育、音乐学(南音方向)、影视表演及专业考试科目大部分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其他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为:书法、摄影(摄影摄像等专业方向)、空中乘务方向及专业考试科目大部分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新增专业类别合格线划定

    2007年规定,省统考专业合格线仅作为考生可以参加当年校考的依据。允许参加音乐类校考的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定为60分,允许参加美术类校考的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定为180分。
    今年新方案指出,省统考合格线作为考生可以参加当年校考的依据,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定为60分,美术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定为180分。其他音乐类和其他美术类省统考合格线分别为:播音与主持艺术60分,舞蹈60分,服装与表演100分,空中乘务方向100分,音乐学(南音方向)60分,影视表演60分,艺术教育180分,书法120分,摄影180分。
初试复试提前
    与2007相比,今年省统考初试和复试时间略有提前。
    音乐类:1月12日17时前报到,初试复试从1月14日开始。1月13日17时前在报到点公布考生考试时间(也可在设点高校网上查询考试时间)。
    美术类:1月17日至18日14时前报到,1月19日初试、1月20日复试。其中,1月19日8:00~11:00考素描;1月19日11:30~12:15考速写;1月19日17时前在考点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也可在设点高校网上查询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其他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月15日8:10~17:00报到,1月17日初试、复试,1月16日17时前公布考生名单(也可在设点高校网站查询);舞蹈专业,1月19日8:00~17:00报到,1月21日初试、复试,1月16日17时前公布考生名单(也在设点高校网站查询);服装与表演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1月29日报到,1月30日至31日初试、复试;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和艺术教育专业,单(也在设点高校网站查询);服装与表演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1月29日报到,1月30日至31日初试、复试;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和艺术教育专业,1月27日报到,1月28日至31日进行初试、复试;影视表演专业,1月24日和1月25日上午报到、初试,下午复试。
    其他美术类:书法专业,1月27日报到,1月28日至31日初试、复试;摄影专业,1月26日8:30~11:30报到,1月27日开始进行初试、复试。
    昨天公布的方案并未公布考试地点,具体的地点将另行公布。欲了解详细情况的考生,可以拨打省高招办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咨询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1—87819345。

新增3所招生高校

    2007年规定,独立设置的中央戏剧学院等31所本科艺术院校(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分文、理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
    今年新增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3所学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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