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福州市高招办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了福州市将重新审查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的报名资格。
今年,教育部出台关于严格审查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之前,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如期结束。基于这一原因,凡是福州市非高中应届毕业生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只要自己主动报告,不再参加今年全国统考,福州市高招办将不予处理;对隐瞒不报或不符合报名资格仍将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教育部规定严肃处理。
在严格审查高考考生报名资格上,教育部今年规定,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福州市高招办指出,4月10日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主动向负责报名的单位(学校或当地高招办)报告。4月15日后,各报名单位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举报,市高招办举报电话:0591—83353001;近期,福州市各县(市、区)报名单位将会逐一重新审查今年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资格,重点审查明显小于应届毕业生年龄的考生(少年班除外);凡因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格,造成今年原本没资格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参加了全国统考,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