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两类志愿可加分
1、报考在闽高校的农林类专业
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加20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2、报考在闽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
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由于我省今年一些民办本科院校和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归到本三批,在这个批次填报不享受加分政策。
注意:这里的加分政策必须在填报以上几类志愿时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