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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补录录取政策和规定
来源:福建省高招办 2008-9-20 10:14:53 【字体:小 大】

一、关于录取政策和规定
1、补充录取工作作为原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延续,仍然按照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含照顾政策)执行。
2、补充录取工作分成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两个批次。体育、音乐和美术类专科安排在与专科提前批同时进行。
3、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院校补充录取工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不再分设第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补录计划的1:1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体育、音乐和美术类专科录取工作则根据志愿顺序,分轮次将文考和专业成绩都上线的考生一次性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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