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将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刘丽英)省教育厅近日发文,将对我省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重新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所填报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核对工作;普通本科高校负责对所举办的独立学院所填报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核对工作。经核对无误的,由设区市教育局或本科高校上报省教育厅核发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