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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9年高考报名考生须知
来源: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12-8 9:45:10 【字体:小 大】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16日,在此期间考生应完成网上报名及到报名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二、报名信息确认地点
1.根据规定,厦门市负责户口在本市的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户口不在本市的考生应回其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我市高考报名信息确认以考区为单位,各区招办(招考中心,下同)负责辖区各中学应届生报名信息确认以及户口在本区的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及户口在本市但在外地就读的应届生,下同)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3.各区招办社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思明区招生办:厦禾路137号六楼(大同小学旁边),电话2684506、2684507;
湖里区高招办:湖里区兴隆路荣华小区天马阁102室(免税商场对面),电话6027773;
海沧区高招办: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办事大厅,电话6053660;
集美区招生考试中心:集美区杏林纺织路18号集美成人教育中心,电话6079158;
同安区招生办:同安区大同街道三秀路176号同安区教育局,电话7022793;
翔安区招生办: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内,电话7889768。
4.本市中学应届生报名信息确认在学籍所在中学进行。
三、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为拟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等)。
报名条件严格执行省高招委的规定,即普通高考考生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自愿遵守福建省高考报考简章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高招办、省招生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高职单招对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不含同等学力)。非中等职业类学校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单招。
不得报考的人员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和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和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均应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若考生只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则其报名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时,考生登录福建招考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fjzs.com.cn),进入高考报名管理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帐号要求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确保帐号的唯一性),密码由考生本人设置。考生要记住注册时填写的帐号、用户名、密码及密码提示信息。考生注册成功之后就可以填写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应亲自前往确认点,携带本人网报的相关信息(如报名流水号、帐号等)以及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还须缴交同等学力证明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考生在确认点进行证件审核、交费之后,当场照相,由报名确认点打印报名表让考生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当场签字确认。打印的报名表还应带回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政审结论并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和本人纸质档案材料。
本市中学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及确认,考生报名前也应进行用户注册。在考生核对完报名信息后,由学校指定的信息管理员进行确认操作。学校考务人员负责收取考生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考生报名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按学校通知的时间统一缴交。区招办对已经完成确认操作的中学应届生报名信息统一生成考生号,再安排考生照相。照相后由区招办打印报名表,学校组织考生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并在报名表上签字。学校还应做好应届生政审工作和应届生档案材料汇总工作。
根据福建省高招委的规定,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学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应届考生应持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单独前往学校所在区招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以便提前汇总上报。
音乐、美术考生如在外地参加专业培训学习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厦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特招或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毕业资格,不允许除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高中在校生报考。考生报考时应事先向拟报考的高校了解体检、文化课考试等相关规定,不必参加统一体检和统一高考的应向区招办说明和报备。
特殊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可由学校出具证明让考生到户口所在区招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高职单招的应届考生,如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确认,则参照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的办法,学校应为每个考生出具应届毕业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学籍号)统一交区招办;如学校未设置确认点,考生个人应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口所在的区招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往届的中职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中职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区招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五、报考科类设置和考试科目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设文史类、文科音乐类、文科美术类、文科体育类、理工类、理科音乐类、理科美术类、理科体育类共八个类别。所有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四门,所有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四门。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选择。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不得兼报音乐、美术、体育志愿;报考音乐类(文、理科)、美术类(文、理科)、体育类(文、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所选择的相应科类的文史或理工志愿。
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
高职单招报考类别分十三类,即商贸类、财经类、政法类、师范教育类、文秘类、工艺美术类、旅游类、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电气类、建筑类、农学类和医学类。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单独命题,考试科目实行“3+1”,即语文、数学、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知识(按所选择的报考类别分13类)。
六、报名收费
高考报名费按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105元;考生体检代办费按厦价[1998]费字122号文件规定每生收取40元。
考生系列用书代办费按省高招办所属福州兴才信息咨询服务部下达的有关通知和考生自愿征订情况收取。
高考考生系列用书主要有:
①《2009年福建招生资讯(考生手册)》,定价10元;
②《2009年福建招生资讯(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定价分别是文史类计划本10元、理工类计划本15元、音美体计划本7元、高职单招类计划本3元;
③《2009年普通高考试题与参考答案》(高考结束后发刊),定价2元;《2009年福建省高职单招考试试题与参考答案》(高考结束后发刊),定价2元;
④《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定价分别是文科9元、理科9.20元;
⑤《福建省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说明》(分文科、理科,价格待定);
⑥《福建省高考综合科考试说明》(分文科、理科,价格待定)。
七、其他要求与说明
1.考生要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该帐号及密码将用于2009年高考报名、报名信息确认、个人其他信息填写、网上填报志愿和进行成绩查询、录取信息查询等,若因帐号和密码泄露而被盗用导致考生信息被篡改,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要对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此,要求考生要认真填写及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类、语种、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信息核对无误,考生签名确认。考生所在单位应填写政审结论并加盖公章。
3.以同等学力资格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毕业中学”应选择“其他”,不得选择就读(旁听)的学校。
4.个别考生若在“毕业中学”或“就读中学”找不到相对应的学校的,可选择填写“其他”。
5.考生应按照各区招办规定的时间上交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的报考纸质档案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按时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考生照顾录取证明办理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7.考生报名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参加高考,应向区招办写书面报告,且报名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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