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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期待,考生满面笑容走出高考考场。 常海军 摄(资料图片) | |
三个变化
●文史、理工类除提前批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
●高分保护和民办校加分政策被取消
商报记者 | 李玉桐
对全省30万考生来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为今年高招新政中最大的亮点。
省教育厅昨日正式公布《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与去年相比,除了高校招生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新特点外,因有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而导致录取方面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关键时间和变化点的解读。
考生于6月4日
亲自签领准考证
根据细则,考生须于6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与往年一样,考生于6月6日前结合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参加外语听力试听。6月7日—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今年高招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对本科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对于高职高专批次则根据新生报到情况于9月下旬组织安排补录。
实行“平行志愿”
缩小划线比例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但并不是所有批次都实行。
今年,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和高职高专批补录),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后,不再设置参考志愿,仅设置征求志愿;本、专科提前批及体育、音乐、美术类的各批次,因各类别之间面试成绩或录取标准不通用,所以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
此外,今年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报名填报志愿
均通过网络进行
今年考生填报志愿依然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发布。
不同的是,志愿(包括征求志愿、补充录取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高分保护取消
报民办校不加分
教育部门昨天也正式公布了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和去年比,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并没有很大变化。有个新变化是,“高分保护政策”和“第一志愿报民办高校加分”在今年不提了,这点与今年实行平行志愿有很大关系。
去年细则中提到,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高等学校自主决定。今年新实施的平行志愿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考生的利益,总体上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平行志愿本身就是“分数优先”保护了高分考生。
去年,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而今年,因施行“平行志愿”缘故,考生所填志愿都成第一志愿,加分政策失去意义。
特别提醒
教育厅网站下月推出招办主任访谈
“省教育厅阳光高考网”将从下月6日起推出福建省2009年院校招办主任访谈系列活动。根据安排,第一阶段访谈安排8所院校招办主任解答考生疑问。分别是:厦门大学(5月6日)、福州大学(5月7日)、福建师范大学(5月8日)、福建医科大学(5月9日)、集美大学(5月10日)、福建中医学院(5月11日)、闽江学院(5月12日)、福建警察学院(5月13日)。
(李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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