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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9年高考取消高分保护报民办校不加分
来源: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09-5-1 9:38:16 【字体:小 大】

高分保护取消

  报民办校不加分

  教育部门昨天也正式公布了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和去年比,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并没有很大变化。有个新变化是,“高分保护政策”和“第一志愿报民办高校加分”在今年不提了,这点与今年实行平行志愿有很大关系。

  去年细则中提到,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高等学校自主决定。今年新实施的平行志愿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考生的利益,总体上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平行志愿本身就是“分数优先”保护了高分考生。

  去年,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而今年,因施行“平行志愿”缘故,考生所填志愿都成第一志愿,加分政策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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