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精神,加强我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省军区和省高招办批准, 2006年我省退伍军人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专业工作定于2006年1月9-10日两天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军人可到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报考 。为了保证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报考办法函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由于人民武装专业的特殊性, 2006年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专业的退伍军人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裸眼视力4.6以上,身高:男1.62米、女1.60以上。
二、报考办法:各县(市、区)人武部应及时通知有志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专业的退伍军人于 2006年1月9日到人民武装备学院报到, 1月10日参加由福州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优秀退伍军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录取方法。
6月7-9日分别参加由省招生办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和省军区组织的军事专业考试(我院编有军事专业考试复习资料)。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专业的退伍军人文化录取线按当年我省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费用:
考生报到时预带 150报名体检费,食宿自理。
注:如个别退伍军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考的,可在 2006年1月20前经与人武学院方老师联系同意后可予以补报。
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生办(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 48号)
邮编: 350007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 0591-83124861 13905903863
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