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前完成;考生亲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昨日,市招生考试中心的消息说,2006年厦门市高考体检将于近期开始,4月10日前完成。
具体的体检地点、时间由各区招生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数和医院的工作安排来确定。其中思明区考生的体检时间已确定为19日和26日。
全市有6家医院承担此次体检任务,其中市第一医院负责全市的复检和审定。思明区医院(思明)、江头市中医院(湖里)、市第二医院(集美、海沧)、市第三医院(同安)和同民医院(翔安)分别负责各区考生体检。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体检,并按照所在地高招办统一公布的体检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医院。如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的其他医院体检,一律无效。
考生家长及亲友均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不得向带队人员或医务人员探询体检情况。对体检工作有意见应通过带队人员反映,不得直接与医务人员纠缠。
体检结束后,应依照区高招办提供的《体检表》复印件,用2B铅笔把相关体检信息,实事求是地填涂到由区高招办分发的《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卡》上。
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体检结束、填涂《体检卡》后3天内,向所在区高招办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报告。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也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3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出终检申请报告,但时间不得超过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