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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收取录取通知书还要给送信费吗
来源:东南早报(泉州) 2006-9-14 9:01:15 【字体:小 大】

惠安县张先生反映,螺阳镇尾厝村送信的邮递员向收信人收取送信费,普通信件一封0.5元,挂号信及录取通知书2元,却不给发票,“不是有规定,邮递员投递录取通知书不能收费吗?”

记者陈武亮、实习生李艺传采访报道:

惠安县邮政局网络部曾主任说,按照省物价委员会的规定,平信可收取0.5元、挂号信可收取1元的投递服务费用,录取通知书不能收费。而且每次收取投递费用都必须开发票,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投递量比较大,一般没有开发票。如果用户索要发票,投递员必须给开发票。曾主任说,如果有邮递员收取投递录取通知书的费用,群众可以向邮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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