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制定2011年招生计划,现开始相关的拟定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专业规模与学校、学院内涵发展的需求,专业设置与社会市场的需求,专业培养目标与考生利益的需求等方面,并以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相关指导思想作为依据,提出本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报送内容
包括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专业设置、各专业的具体招生数及与招生计划相关的各个细节。
专业设置需符合教育部专业目录要求,专业方向需经过辽宁省教育厅备案通过,所有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以实际文件为准,若无文件,请提供教务处出具的先行报送证明。若专业、专业方向设置不符合上述要求,教育部计划系统将无法进行报送。
二、报送要求
纸质文稿需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报送地址:招生办201房间;报送截止时间:12月25日;
电话:3633。
▲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非外语类专业明确要求不允许限制考生语种;原则上不允许高校对于考生身高、单科成绩等细节予以限制。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