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1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山东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开始,省内15所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招生计划总计10445人。我市的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今年首次获得单独招生资格,12日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进行报名。
按照规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可进行单独招生。其中,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共有350个招生计划,涉及汽车监测与维修技术、护理等10个专业。已经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有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各招生院校报名时间截至4月19日,逾期不再办理。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可在转入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考试招生录取时执行。实行招生院校网上报名的方式。各院校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的报名具体时间和办法,考生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并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生号(14位)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
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于4月20日将报名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考核。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院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各试点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考核时间为4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试点院校自行确定。
此外,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
据了解,通过院校单招考试的考生,可以绕过高考,获得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资格。
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分数及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已被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生院校于5月9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
未经教育部批准,试点院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非外语类专业限制外语语种。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获奖考生于4月19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招生院校进行审核后,于5月9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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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2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院校招生计划: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650)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545)(注:各专业均招优秀运动员,共2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640)
威海职业学院(410)
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530)(注:各专业均招优秀运动员,共10)
烟台职业学院(1000)
东营职业学院(600)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350)
滨州职业学院(100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1000)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580)
淄博职业学院(1500)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60)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720)
济南职业学院(660)